关于做好2020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0-29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奖励办法(修订)》(闽南师大〔2020〕116号)和“关于2020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奖励办法的补充通知”精神,现就我校2020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推荐免试生:“推免服务系统”报考志愿中唯一报考闽南师范大学并被录取的研究生。

(二)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闽南师范大学并被录取、当年报到并取得研究生学籍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

(三)全日制普通本科公办高校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独立学院除外。

二、奖励等级

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

(一)一等奖学金奖励对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本科就读国家“一流高校”或“一流学科”内的专业。

(二)二等奖学金奖励对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本科就读有硕士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公办高校(或科研院所)。

(三)三等奖学金奖励对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本科就读无硕士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公办高校(或科研院所)。

具体奖励金额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奖励办法(修订)》(闽南师大〔2020〕116号)和2020年9月17日校长办公会通过的《关于2020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奖励办法的补充通知》精神执行。

三、申报流程

1. 学生申请。学生根据新生奖学金评选原则向培养单位提出新生奖学金申请(附件1)。

2. 各培养单位对学生申请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申请新生奖学金等级,并在培养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3. 公示无异议后,培养单位将附件1、附件2于2020年11月13日前报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综合科(汇总表同时需发送至529476323@qq.com)。

4.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对各培养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复核,并将拟获奖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长办公会确定。

5. 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评审,杜绝违规评定。

附件:

1.《2020级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

2.《2019级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29日

版权所有:闽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 电话:0596-2597561(综合科) 0596-2527801(招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