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1届研究生培养情况审查工作,本届学生的培养情况审核将采取人机结合方式,在人工审核纸质材料的基础上,同步在研究生教务系统中进行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落实,按时完成各项的工作。
一、研究生个人提交材料
1.研究生培养情况审查材料为存档材料,一人一档案袋,材料需按清单序号入袋,每份材料的右上角需用铅笔标注对应序号,并把清单贴在档案袋的正面,材料清单下载见附件1。电子版材料按清单序号排列压缩,以(学院-专业--姓名-学号)命名打包上交学院。
2. 学生本人需在研究生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上提交开题情况、科研情况、学术活动情况,供学院审核。学生需在4月16日前在研究生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学位管理”上进行“学术活动考核表录入”、“开题报告录入”;在“科研成果维护”上进行“论文登录”、“发表著作登录”、“专利知识产权”、“获奖信息”、“展览信息”、“学科竞赛信息”、“软件著作权登录”、“实践性成果登录”、“参加会议登录”、“参加课题登录”等项目的填报, 论文和会议为必录项目,并在系统“生成科研成果登记表中”导出“科研成果登记表”。
3.完成以上系统填报后,学生可在研究生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学籍信息”—“打印学籍卡”上下载填写“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总表”,一式三份,上交学院。(备注①学籍总表所填信息以学籍表上报时的状态为准,双面打印,1张输出。②时间的填写格式为:2021年XX月;③学籍总表的各单元格均需填写信息,如没有相应信息则填写“无”,填写时应注意保持格式不变。)
二、培养单位审核研究生材料
(一)审查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或《闽南师范大学博士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专业培养方案等要求,开展课程学分、开题情况、科研情况、学术活动、实践活动等方面的审查(参见附件2)。研究生秘书在审核学生纸质材料的同时,需在研究生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培养情况审核”(学位管理)上完成学业情况审核、开题报告审核、学术活动登记表审核、科研情况审核,并根据“培养情况汇总”的情况敦促未完成的学生查缺补漏。各培养单位对全体毕业研究生进行培养情况审核,提出是否合格的审查意见,填写《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情况审查汇总表》,汇总表需在本单位网页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研处培养科。
(二)审查时间及上报材料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在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对毕业生的培养情况审核工作,并将以下材料上报学研处培养科,否则将影响学生正常毕业。
1.闽南师范大学2021届研究生培养情况审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从系统中导出,按附件3的格式修改补充填写)
2.本培养单位研究生发表论文科研情况统计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从系统中导出,按专业学号整理)
3.本培养单位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情况统计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从系统中导出,按专业学号整理)
4.本培养单位研究生学籍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
5.本培养单位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纸质版一式两份,由研究生秘书直接从系统中导出后加盖学院公章)
三、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复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完整提交以上所有审核材料之后,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将对各培养单位审查情况进行抽查。经学校审查不合格者,涉及的研究生至少推迟半年后才能重新进行学位申请。
附件:
1、闽南师范大学2021届研究生培养情况审查材料清单及相关表格
2、闽南师范大学2021届毕业研究生培养情况审查表
3、闽南师范大学2021届毕业研究生培养情况审查汇总表
闽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