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推动我校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有效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育硕士专业领域需按《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
及相应类型《教学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提交至少2篇教学案例。
2. 提交的教学案例不得有著作权争议,案例编写者须签署作者授权书。
3.教学案例的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教学案例汇总表》的电子版,《作者授权书》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需在2020年1月2日前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科,邮箱471192635@qq.com。
4. 校教育硕士指导委员会对各领域提交的案例进行评审,推荐优秀案例至全国教指委。
附件1.《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附件2.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
附件3.文字案例投稿网站操作指南
附件4.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
附件5.作者授权书
附件6.提交教学案例汇总表
附件7.参照案例
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19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