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遴选推荐研究生副导师与专业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遴选办法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严格按照《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闽南师大〔2020〕129号)相关条款制定研究生副导师与专业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的办法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签字并盖章),报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审核。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于2020年10月30日前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报送研究生副导师遴选办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二、遴选要求
(一)遴选办法经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审核通过后,各培养单位须严格按照遴选办法遴选推荐副导师和校外专硕导师人选。
(二)申请人须严格按照遴选办法所申请的导师类型填写《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附件1),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并提供佐证材料。
(三)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须认真核实申请人提交的审批表及相应佐证材料,并填写专业型导师统计表(附件2)和学术型导师统计表(附件3)。
(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严格审核本单位申请材料,经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于2020年11月15日前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报送审批表与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审批表中培养单位审核意见填写为“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申请人符合条件,同意推荐。”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2520133
邮箱:2589562882@qq.com
附件
1.《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
2.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院申请新增专业型导师统计表
3.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院申请新增学术型导师统计表
4.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类别和领域名称)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