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适用范围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受理补办时间
正常工作日补办,从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三、受理地点
闽南师范大学江滨校区科信楼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学位科。
四、办理流程
1.提交《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补办证明书申请表》1份。
2.提交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证明或介绍信1份(无单位者,本人写真实情况说明,由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盖章确认)。
3.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提交两寸蓝底彩色登记近照两张及一致的电子版照片。照片务必清晰,不得张开嘴巴;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 3/10;照片尺寸(像素):2寸;宽480,高640;大小:5K ~ 200K ;格式:JPG;照片背景:单一蓝色。以姓名+身份证号.jpg命名。
5.如果本人确实不能到场办理,需提交研究生补办证明委托书1份。委托书需有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主要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委托书要点1)、联系方式(委托书要点2)、委托事项(委托书要点3)、委托人的亲笔签名(委托书要点4)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委托书的最下方(委托书要点5)。被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1-4中材料办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证明书办理周期一般为30个工作日,本人或被委托人持身份证领取。
2.证明书仅能补办一次,如再有遗失或损坏,将不再进行补办。
闽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