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闽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闽南师大〔2020〕43号),学校第十五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定,决定授予授予范丽琴等4名毕业研究生文学博士学位。现将名单(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月,即2022年1月4至2021年4月4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反映。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596-2520133
邮箱:2589562882@qq.com
附件:闽南师范大学授予2021届毕业研究生博士学位公示名单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