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开学暨教学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22-08-17 点击数:

校内各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福建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1年学校秋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学校《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研究生开学安全有序,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市、校疫情防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上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遵循我校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或意见,按照“分期、分批、错峰、有序”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学生返校报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各项工作。

二、学生返校及报到

(一)在校生返校

2021年秋季研究生(在校生)8月28日、29日错峰返校报到。

(二)新生报到

各培养单位2021级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与本科生新生报到时间一致,于9月10日、11日、12日分批错峰报到(见表1)。

12021年秋季学期非中、高风险地区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安排

报到时间

培养单位

9月10日

商学院

9月11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历史与地理学院、艺术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法学院、闽南文化研究院

9月12日

外国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计算机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体育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菌物中心

各培养单位要将返校具体时间和要求通知到每位学生,告知学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返校报到。研究生未经审批同意,不得提前返校报到。

三、开课时间安排

2021年秋季学期开课时间原则上按校历安排,开学第1周,即8月30日(周一)正式开始上课,新生开课时间另行通知。各培养单位要提前做好开课准备工作,综合考虑疫情形势变化和学校教育教学安排,统筹协调好返校与不能返校学生的课程教学安排,坚持常规教学与非常规教学相结合,保证线上教学随时启动、线上线下随时切换。

四、报到与注册

各培养单位应协同学生处做好研究生的新学期报到工作,并及时在研究生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新学期研究生注册、休学、复学等相关学籍情况,并上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完成开学初学籍异动审核工作。各培养单位应及时提醒休学期满的学生办理复学手续。

五、教学准备

1.各培养单位应提前在研究生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1年秋季学期开设课程的排课工作,核实无误后及时通知学生,确保所有研究生都完成“学期选课”,并上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培养科。同时,及时组织任课教师提前做好教学(含线上教学)的准备工作。

2.各培养单位应认真做好课表调整及自查工作,保证学生、教室、教师课表不冲突,确保本学期所有课程均有相应师资承担。

3.各培养单位及时做好教室及周边环境的卫生清洁工作,检查多媒体仪器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教室课桌椅数量是否满足教学需要,需报修的请及时向相关部门申报。

六、教学安排

1.鼓励教师根据课程特点采用不同授课方式,如线下、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但原则上本学期应尽可能开展线下教学。若确实因故暂时无法线下教学,则可采取线上教学形式,但不建议整学期只开展线上教学,至少应采取“线上+线下”的混合式教学模式。

2.部分选课学生可能因在中、高风险地区或其他原因暂缓返校或报到,相关课程任课教师应坚持课程教学“覆盖每一位选课学生”的原则,原则上对于已返校学生采取线下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形式,同时做好线下教学的录播工作(视频或音频),并将录播内容发给尚未返校学生,结合线上教学资源在线学习。

3.若部分课程任课教师因疫情原因无法及时返校或到岗的,各培养单位应提前制定好相关课程及任课教师替代方案。条件允许的也可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开展线上教学。

4.针对实验类课程,已返校学生实行线下教学;暂缓或暂不返校的学生,各培养单位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当调整课程计划安排,待学生返校后再进行线下补课;若个别学生、确实无法返校,各培养单位应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并上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培养科。

5.对于研究生实习实践活动,各培养单位应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提前制定切实可行的实践教学方案。各培养单位需在实习实践课程开课前1周内将本单位实习实践课程教学方案提交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培养科。

6.安排好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工作。标准学制为三年的2020级学生应在第三学期末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各培养单位应通过线下或线上等方式,加强导师对研究生的选题确定、文献综述、研究内容、思路方法等方面的指导,确保证学位论文开题的进度和质量。

做好2021届秋季毕业生论文答辩工作。一是博士论文预答辩工作;二是延期至秋季答辩的2021届毕业生答辩工作。答辩形式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灵活变更。条件允许下原则上应尽可能采取线下答辩的形式;若部分学生或答辩评委无法参加线下答辩,则可采取线下答辩、线上答辩两种形式相结合。

7.及时做好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考试课程补考工作。各培养单位应提醒补考学生复习补考课程,顺利完成补考工作,统筹协调因疫情暂缓返校而无法参加线下补考的学生情况,实现同步线上补考。公共课考试课程补考安排另行通知。

七、教学质量管理

1.树立质量意识、改革教学方法,提高研究生教学水平。各培养单位应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在研究生教育大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立研究生教育质量意识,制定相关条例或规定,激励任课教师和论文指导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改革和探索研究生教学方法,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水平。

2.严格规范线上教学方式,确保线上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各培养单位应认真总结2020年以来线上教学实践,发挥线上教学的优势,补齐短板,并加强线上教学管理,确保线上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3.强化教学督导与检查工作。一是开展期初教学督导与检查工作。各培养单位教学督导人员需对第1周课程进行督导,做好听课检查工作,填写《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表(试行)》(见附件);二是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将组织校级督导人员对前2周开课情况进行抽查;三是在学期中期和期末开展中期和期末教学督导与检查工作。

4.严守课堂纪律,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注重做好学生签到、交流互动、作业布置等基础工作,引导学生按照课表安排准时进行学习,不得发表不当言论。同时做好教学记录,填写《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记录表》(见附件),及时登记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的基本情况,以备教学检查。

5.各培养单位应积极深入学生了解教学情况,根据教学督导及学生反馈意见挖掘典型案例(创新教学模式的课程、教师等)和推荐优秀案例课程,并将推荐的教学典型案例,发至邮箱peiyangke01@163.com。

各培养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前制定好本学期开学及教学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好研究生教学各项工作,确保研究生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文件或通知执行。

附件:

1.《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表(试行)》

2.《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记录表》

3.《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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