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漳州师范学院关于学科建设立项制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漳师院[2009]72号

作者: 时间:2009-05-08 点击数:

漳州师范学院关于学科建设立项制管理的

实施方案(试行)

漳师院[2009]72


一、实施学科建设立项制的目的

学科建设是高等学校一项综合性、长远性的基础建设,是学校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的集中体现。为了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学科建设管理模式,学校在学科建设过程中实施立项制,促进此项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

二、实施学科建设立项制的原则

立项建设的学科项目必须遵循以下原则:有利于学科团队的构建;有利于学科方向的凝练;有利于学科科研成果的产生及学科整体实力的提升。

三、实施学科建设立项制的总体设想

实施学科建设立项制的总体设想:由各系提出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有重点、分层次的对需要重点建设和发展的学科或方向进行规划并立项建设。以立项形式,由系确定项目负责人,并全面负责学科的建设工作,学校则对学科建设给予经费、政策方面的支持,并明确项目负责人的责任、权利和利益。项目完成后,由学校管理部门组织评估与验收。

四、学科建设立项制的实施办法

1、各系在全面调研和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学科建设规划。

2、各系在学科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就申报、建设的项目,向研究生处提出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建设的目的、意义,项目建设的内容,项目建设方案,要达到的阶段建设目标和终期目标,经费预算,进度安排等。

3、各系要选拔好项目负责人,明确其责任、权利和利益。

4、研究生处组织有关专家就拟建设项目进行论证,根据专家意见并结合学校

实际情况确定建设项目。

5、研究生处根据项目的建设目标进行阶段性的评估验收,采取检查与自我评估相结合等方式,按照立项建设任务书上的预期成果进行逐项验收。

五、2009年学科建设主要项目

1、学术交流活动资助计划

本计划申报经费额度: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授权学科(一级学科)10-15万元;支撑学科和其余有硕士点的学科系5-10万元,其它系不超过5万元。用于规划内重点建设学科、方向聘请校外专家讲学、主办学术会议、支持学校学科负责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参加学术会议等支出。规划时,用于重点建设学科、方向聘请校外专家讲学、主办学术会议的经费不少于70%

申请人须填写《漳州师范学院学术交流活动资助计划申请书》,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论证,择优资助。

2、高水平学术成果(含论文、丛书)出版资助计划

本计划用于规划内重点建设学科、方向科学研究成果出版的资助。以成果形式报支,只报支论文版面费、专著出版费。论文必须是核心期刊3篇以上,且为规划内重点建设学科、方向成果。

申请人须填写《漳州师范学院高水平学术成果出版资助计划申请书》,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论证,择优资助。

3、研究平台合作研究资助计划

本计划申报经费额度: 5-20万元。用于聘校内外专职研究人员费用,主要包括聘用校外研究人员的研究补贴、聘用校内研究人员的津贴、研究人员的办公、研究费用等。此项计划原则上在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授权学科、支撑学科和其余有硕士点的学科系中开展。

申请人须填写《漳州师范学院研究平台合作研究资助计划申请书》,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论证,择优资助。

4、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资助计划

本计划申报经费额度:5-15万元。用于省级及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资助。主要包括创新基地学术活动费用、创新基地研究生培养教育教学研究的开支等。

申请人须填写《漳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资助计划申请书》,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论证,择优资助。

5、学位授权点申报资助计划

本计划申报经费额度:一级学科6万,二级学科3万。用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一次学位授权审核的申报学科点的工作。主要包括专家评审费、专家咨询费、调研费、资料费、专家接待费、填表与资料整理劳务费、奖励基金等。

六、经费投入

学科立项建设所需费用,以申请项目的形式,由学校的学科建设经费中支出。2009年学校安排300万元用于学科建设项目立项建设。

七、研究生处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一次科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


漳州师范学院

OO九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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