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漳州师范学院重点学科、硕士学位点、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考核办法(漳师院【2009】171号)

作者: 时间:2009-10-14 点击数:

漳州师范学院重点学科、硕士学位点、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考核办法

漳师院【2009171

本考核办法为配合校内责任岗位津贴的改革而制定,旨在通过考核,切实推进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激发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使我校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一、总则

1.本办法为重点学科、硕士学位点、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等项目考核的指导性文件,各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参与做好系一级学科发展规划,并根据一级学科发展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二级学科建设任务书,由系学术委员会通过后上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论证审核通过后进行实施,并作为考核的依据。

2重点学科、硕士学位点、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责任津贴按项目拨到系,各系应根据一级学科发展规划进行统筹,可根据需要设一级学科负责人,并确定好需建设的二级学科及二级学科负责人、责任人。各项目负责人、责任人应经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通过,然后报研究生处。各单位应严格把关,项目负责人、责任人均须与项目有关,能切实推进项目的建设。

3重点学科、硕士学位点、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以三年为期。每学年考核一次,每学年第一学期应提交阶段性建设进展报告,学年末应提交自评报告。考核不合格者,扣回该项目负责人、责任人津贴。下学年津贴停发,但可申请再考核(考核二年建设情况),考核合格补发(扣除、停发部分)津贴和续发津贴。两次考核不合格者由系根据相关程序更换该项目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

二、重点学科、硕士学位点、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要求

(一)重点学科

重点学科负责人、责任人应注重学科团队建设,团结学科同仁,严格执行省主管部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按照《漳州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任务书》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学科建设工作,按时完成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使本学科在学术队伍、科学研究、工作条件建设、学术交流等方面圆满完成建设目标,不出现影响学科学术声誉的重大违规违纪现象。

1.根据国内外学科发展的基本趋势,制订出科学、合理的学科发展规划;做好学科各研究方向的设置整合,有切实可行的措施建设至少有两个稳定的学科研究方向,通过建设有明显成效。

2.在学术队伍建设上,目标明确,人才引进计划、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学科带头人培育计划切实可行,有具体措施促使学科梯队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更合理,且团结协作,学术思想端正、学科队伍活跃。

3.在科学研究上,每个研究方向均有研究计划,并组织申报相关研究课题,发表或出版相关研究成果。

4.制定了围绕学科方向建设的学术交流与学术研讨计划,扩大本学科影响。

5.在工作条件建设上,做好本学科点培养研究生的教学或专业实验室的建设和规划工作,协助系图书馆、资料室订购本学科点的图书资料(包括主要纸质版的专业期刊、重要图书和电子图书、期刊、全文数据库、文摘索引等数字资源)。

(二)硕士学位点

硕士学位点负责人、责任人应依照《漳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点建设任务书》,的要求,积极开展硕士学位点建设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任务书各项建设指标,使硕士学位点在方向的拓展、导师队伍建设、科学研究、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条件、管理工作等方面圆满完成建设目标。

1.根据国内外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势,与本学位点的研究生导师共同制订出科学、合理的学位点发展规划;做好本学位点各研究方向的设置和调整以及本学位点学术梯队建设。

2.有具体措施建设一支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均较合理,各层次人员配备比较齐全,且团结协作,学术思想端正、活跃的导师队伍。

3.提出增列本专业研究生导师的意见,指导和督促本专业导师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4.协助系做好招生工作、制订或修订本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和审核课程教学大纲;协助系实施培养方案,安排好本专业研究生课程。

5.负责组织本学位点研究生开展科研工作、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等,组织读书报告会和学术研讨会。

6.根据系安排组织本学位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协助系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7.定期检查导师的培养工作,听取导师关于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情况报告,不断总结经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三)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负责人、责任人应根据《漳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任务书》的要求,积极开展硕士学位点建设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任务书各项指标,使研究生创新基地在培养培训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推进科技创新、打造高水平创新团队、建立优质资源共享平台等方面圆满完成建设目标,没有出现重大违规违纪现象。

1.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建立起培养和培训符合现代企业或科研院所、初等教育需求的研究生层次高级人才的机制。

2.指导制定基地建设规划与建设方案;负责制订创新基地相关管理制度与质量监控体系,并实施督查;协调处理创新基地建设与运行过程中的问题。

3.根据企业或科研院所、中小学发展需要,协助学校开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负责生源组织、培养与过程管理等。

4.根据企业或科研院所、中小学的需要,选派一定数量已修满符合培养方案要求学分的全日制研究生进入基地参加科研项目攻关,并完成学位论文。

5.定期举行学术交流活动。

6.根据企业或科研院所、中小学需求,开展科研合作,并积极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研究课题。

考核的组织实施

1.成立考核小组。

2.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学年末进行。

3.考核程序:

1)自查自评。各建设项目于每学期末向研究生处报送学期建设情况自查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标志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档案建设与管理以及下阶段工作计划等。

2)考核小组评估。学校组织考核小组根据各建设项目自评报告,对照建设任务书,结合项目负责人的汇报或现场考查进行评估,并给出考核评估意见。

3)考核结论。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凡基本未达到建设任务书要求的,为不合格。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负责人及责任人的责任津贴取消:

①考核期内,出现重大违规违纪现象。

②凡省级项目在省教育厅组织的验收或年度考核中,验收或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附件:1、《漳州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任务书》

2、《漳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点建设任务书》

3、《漳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任务书》

以上三个附件: 点击下载



漳州师范学院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版权所有:闽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 电话:0596-2597561(综合科) 0596-2527801(招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