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5〕01号)文件精神,经教师个人申报、培养单位推荐、学研处研究讨论,拟推荐教学案例9项,具体名单见《闽南师范大学第七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拟推荐名单》(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6月19日—6月21日。
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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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邮政编码:363000)
附件:《闽南师范大学第七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拟推荐名单》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