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闽南师大〔2020〕129号)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的副导师与校外专业学位导师遴选办法,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组织各培养单位开展导师遴选申报工作,并经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党政联席会审核后,上报相关材料。
根据文件要求,经相关职能部门会审,处务会研究审议,现将审核结果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0日至26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反映。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596-2520133
邮箱:2589562882@qq.com
附件: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度新申报研究生导师审核情况公示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