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闽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闽南师大〔2020〕43号),经闽南师范大学第十五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授权校学位办审核,决定拟授予尹秋月1位毕业研究生博士学位、高红丽等14位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
根据文件要求,现将名单(附件)予以公示。博士学位公示时间为3个月(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3月18日),硕士学位公示时间为5天(2023年12月18日至22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反映。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596-2520133
邮箱:2589562882@qq.com
附件:闽南师范大学2023年拟授予毕业研究生博士、硕士学位公示名单(第三批)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