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自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0-13 点击数:

校内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近期,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2019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进行调研和抽查,发现存在“超范围”、“越边界”、“跨类型”等问题,并责成全国各培养院校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自查工作。

为提高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严防教育硕士学位论文出现上述问题,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

根据《关于继续做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17〕25号)(附件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教指委发〔2019〕9号)(附件2)、《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附件3)、《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号)(附件4)等文件精神开展论文自查工作。

二、自查对象:2018级、2019级教育硕士学位论文题目

三、问题查找范围:

1.“超范围”:论文题目与所学专业领域不一致。

2.“越边界”:论文题目与基础教育学校[普通中学]或教育教学和管理的问题不一致。特别需注意的是,学科教学各领域的学位论文需针对普通中学选题,若存在写小学教育教学内容的论文,须重新选题开题,做好补救措施。

3.“跨类型”:未能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实践性与应用型,只是纯粹的学术性论文题目。

4.“存疑论文”:不好界定的论文题目。

四、时间安排:各单位于2020年11月10日以前提交本单位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自查工作报告(附件5)。

五、其他要求:各单位须认真做好本次论文题目自查工作,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到各培养单位抽查该项工作。对自查工作不细致、不认真,或对存在问题未实施整改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根据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做出相关处理。

附件:

1.《关于继续做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17〕25号)

2.《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教指委发〔2019〕9号)

3.《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

4.《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号)

5.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自查工作报告(模板)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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