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培养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闽南师大﹝2017﹞341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0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注册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对象
2020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含2019级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的研究生)。
二、入学资格复查内容
因本年度研究生复试采用远程复试,各培养单位要加大新生复查力度,研究生新生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资格审查:
1、考生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严格按照学生信息的“六对照”原则:即新生录取电子档案照片、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档案和考生本人六项要一一对应。
2、复查中可结合研究生远程复试中的视频人像信息,和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中的签名笔迹进行对比核查。
3、对于延期报到、申请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研究生新生进行重点复查。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需注意核查: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获取专科毕业证书时间至入学之日是否满两年;
2、教育管理专业考生获取毕业证书至入学之日是否有满三年工作经验。
(三)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三、复查工作安排
(一)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新生的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成立以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为组长的复查小组,认真组织开展对本单位新生进行入学资格的全面复查,防止冒名顶替等不合格新生蒙混过关的。
(二)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三)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上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四、复查结果报送
请各培养单位根据复查情况填写复查名单(附件),均须由复查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0年10月15日前将复查名单报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培养科。
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田陈聃;电话:0596-2527801
地址:科技信息楼北1302;电子邮箱:peiyangke01@163.com
五、电子注册
请各培养单位于复查结束后一周内(2020年10月15-10月22日)对已通过入学资格复查合格者且已缴纳学费的研究生新生进行电子注册。
具体流程: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学籍管理】->【新生报道维护】模块进行注册审核。
附件:XX学院2020年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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