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外国语学习管理办法》,现将2024级研究生公共外语课程免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免修条件
研究生在学期间所修的外国语课程语种原则上以研究生入学考试(即初试)的外国语语种为准。免修课程为公共必修课模块中的外国语课程(第一学期,2学分)。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成绩按80分计。免修条件具体查看《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外国语学习管理办法》(附件1)。
二、免修程序
(一)学生申请
1.符合外国语免修条件的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提出免修申请;
2.研究生填写《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表》(附件2),与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命名格式:专业+姓名)统一上交给各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
(二)培养单位审核
2024年9月11日前,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完成免修审核工作。
2024年9月1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纸质版(一式一份)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培养科(科技楼南1303),电子版(命名格式:XX学院+公共外语免修申请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peiyangke01@163.com。
(三)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复核
培养科根据培养单位提交的研究生免修申请材料,复核无误后公布免修学生名单。
三、研究生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点击主页左侧【培养计划】→【制定个人培养计划】,选定外语语种后在公共必修课中选择对应课程并保存。再次点击主页左侧【学期选课】→【免修申请】,在免修申请界面,选择【增加记录】,按步骤填写申请信息,包括申请科目和理由陈述(理由陈述的格式范例:本人参加当年全国研究生入学统考外语 * 分 ,成绩高出入学当年国家线 * 分,符合《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外国语学习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免修条件第 * 条)并提交记录。
四、其他要求
学生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办理公共外语课程免修手续,否则应按培养方案修读公共外国语课程。
附件:
1.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外国语学习管理办法
2.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表
3.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