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04 点击数:

各培养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通知,现将《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请发动教师根据文件积极申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注册成为会员。新注册用户只有成为教师会员,方可投稿(原作者会员依旧可投稿)。申请成为会员需要案例中心审核,请有意愿投稿的教师务必提前申请成为教师会员(建议于2月10日前完成会员申请的相关操作),以便留有充足的时间进行网上提交案例。

2.提交材料。各申请教师于2022年2月18日前将《教学案例》和《提交教学案例汇总表两份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至学研处培养科(科技信息楼南1303),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peiyangke01@163.com,电子文档标题格式为:“培养单位名称+第四届教学案例征集案例”,如“教育科学学院第四届教学案例征集案例”。

3.学校评审

学校将组织初评,将排名前10篇的教学案例推荐至教指委参评。

4.上传系统。获得学校初评推荐的教学案例,于2022年3月4日前,由第一作者上传至“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https://case.cdgdc.edu.cn/index/enterIndex.do)。第一作者须打印《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作者授权书》并签字扫描后上传至评审系统。

附件: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1〕10号)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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