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开学及教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1-12 点击数:

校内各培养单位: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寒假及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闽南师大防控〔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实际,制定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开学及教学工作方案。

一、研究生报到

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及我校关于春季开学的相关文件精神,研究生2021年2月28日线上报到,3月12-14日错峰返校。返校安排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研究调整。

各培养单位要将返校具体时间和要求通知到每位研究生,严格要求研究生按照规定时间返校报到。未经审批同意,不得提前返校报到。

二、开课时间安排

2021年3月1日起正式线上上课,3月15日正式线下上课。开学第1-2周(即3月1-14日)采用线上教学方式开展教学工作,3月15日正式线下上课(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线上教学,将另行通知)。各培养单位要提前做好准备,统筹协调好各项课程教学活动安排。

三、报到与注册

各培养单位应协同学生处做好研究生的新学期报到工作,并及时在研究生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本学期研究生注册、休学、复学等相关学籍情况,同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培养科,并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在学信网上完成新学期学籍异动情况工作。毕业审核、学位审核时间待学生返校开学后再根据情况安排。

四、教学准备

1.各培养单位应提前在研究生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1年春季学期开设课程排课工作,核实无误后及时通知研究生,确保所有研究生都完成“学期选课”,并上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培养科。

2.开展线上教学活动,任课教师务必于3月1日正式开课前两天在相应教学平台核对开课信息,激活课堂,发布本课程的授课模式以及第1-2周授课要求等。

3.各培养单位应认真做好课表调整及自查工作,保证研究生、教室、教师课表不冲突,确保本学期所有课程均有相应师资承担。

4.及时做好教室及周边环境的卫生清洁工作,检查多媒体仪器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教室课桌椅数量是否满足教学需要,需报修的请及时向相关部门申报。

五、教学安排

1.如果因疫情影响出现部分学生3月12-14日无法按时返校时,各任课教师应通过在线视频直播教学、教学实时录屏文件分享等方式保障无法返校的同学能实现同步学习,保障正常教学进度。

2.针对实验类课程,已返校研究生实行线下教学;暂缓或暂不返校的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当调整课程计划安排,待研究生返校后再进行线下补课。

3.对于研究生实习实践活动,各培养单位应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践教学方案。若无法组织大规模集中性的校外实习和企(行)业参观考察,可采取分散实习、“线上+线下”混合式实习等方式开展实践教学工作,并要求实习单位为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防控保障。

各培养单位需在实习实践课程开课前1周内将本单位实习实践课程教学方案提交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培养科备案。

六、补考安排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考试课程补考工作待学生返校后另行通知。

七、教学质量管理

1.树立质量意识、改革教学方法,提高研究生教学水平。各培养单位应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在研究生教育大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立研究生教育质量意识,制定相关条例或规定,激励任课教师和论文指导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改革和探索研究生教学方法,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水平。

2.强化教学督导与检查工作。一是开展期初教学督导与检查工作。各培养单位教学督导人员需对返校后第1-2周课程进行督导,做好听课检查工作,填写《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表(试行)》(见附件1);二是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将组织校级督导人员对返校后第1-2周开课情况进行抽查;三是在学期中期和期末开展中期和期末教学督导与检查工作。

3.严守课堂纪律,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注重做好研究生签到、交流互动、作业布置等基础工作,引导研究生按照课表安排准时进行学习,不得发表不当言论。同时做好教学记录,填写《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记录表》(见附件2),及时登记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的基本情况,以备教学检查。

4.各培养单位应积极深入了解3月1-14日线上教学情况,及时总结,并于3月19日前将课堂教学有关情况(教学图片和文字稿)发至邮箱2504496822@qq.com,命名格式为“培养单位名称+2021年春季线上教学情况”。

各培养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前制定好本学期开学及教学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好研究生教学各项工作,确保研究生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以上方案如有变动,按学校防控办的文件或通知执行。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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