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破格复试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13-04-07 点击数:

漳州师范学院

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破格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2013年福建省硕士研究生招生破格复试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制定我校破格复试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破格复试主要解决初试成绩略低于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但在本专业考生中相对成绩名列前茅的部分考生或在科研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取得复试资格,但限在一志愿报考单位和专业内破格;

2.拟破格的专业,原则上是合格生源数不足,且调剂困难、难以完成招生任务的专业,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的专业;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再进行破格复试;

3.限单破,即只对1 门单科略低的考生破格,自命题科目不实行破格,总分不破格;

4.破格幅度不超过5分;

5.同等学力者不实行破格;

二、具体程序

1.拟破格的考生须在4月12日前由本人提出破格申请并填写《漳州师范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表》 点击下载、《福建省2013年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表》 点击下载,报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后确定破格复试名单。破格复试的考生名单确定后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

2.由研招办填写《福建省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拟破格录取线下生名单》,报省高招办审批。

3.高招办审批合格后确定为录取生源。

三、漳州师范学院破格计划


专业



计划



计算数学



1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1



思想政治教育



1



中国古代文学



1



中国现当代文学



1



学科教学(语文)



3



合计



8







漳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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