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试日期和时间
2009年1月10日至1月11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2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月12日8:30至14:30)。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
1月10日上午: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1月10日下午: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月11日上午:
统考数学或一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报考教育学者,考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
1月11日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者,考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150分)。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