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招生录取原则,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知识创新以及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专业领域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采取普通招考方式,即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选拔博士研究生,2026年实行“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历学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两名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凡在国(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报名时均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符合招生学院工作实施细则中的外语水平、学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细则》。
四、招生计划
我校2026年拟招12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教育部协同提质计划数),实际招生人数将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阶段,学校将根据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报考生源情况和资格审核情况安排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寄(送)相关报名材料及缴纳报名费。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月22日—2026年3月6日。
考生应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报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下载相关表格。报名前,请考生务必充分阅读和了解具体报考条件。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寄(送)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应在2026年3月17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至我校文学院(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博文楼东区112,邮编363000,联系电话:0596-2597863)。若采用邮寄方式,请用邮政快递(EMS)。材料务必真实、完整,如因材料问题影响报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的复印件各1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硕士、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证明、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5.《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应届生须提供学位论文初稿(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往届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7.攻读闽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计划书;
8.自硕士入学以来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复印件;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9.《专家推荐书》(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两名专家推荐,并加盖教授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10.《思想政治情况表》;
11.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12.跨学科申请者还需要提交一份亲笔签名的学术履历报告。
本校在职人员另需提供校人事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名费
报名费每人160元。
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3月18日—3月25日缴纳报名费。户名:闽南师范大学,开户行:建行漳州分行营业部,账号:35001662433050013703,备注为:姓名+2026博士报名费。
六、考核内容与方式
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的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实施考核选拔。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考生的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拟录取考生应按照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考核成绩,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跨专业加试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或思想政治品德(含心理健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博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将人事关系、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录取前须与我校、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按合同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九、学制与培养费用
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生基本学制4年。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学费标准暂定为10000元/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在学制内可享受规定的奖助学金。
十、入学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开展复查工作。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二、其他说明
(一)考生资格审查时,若发现伪造证件,我校将予以扣留并按规定处理。
(二)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
(三)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影响考生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生须及时关注我校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最新信息。
(五)考生如同时报考他校,且被我校和他校同时录取的,必须于我校拟录取公示截止时间前确定录取学校,并书面告知我校,否则因多校同时上报、影响考生正常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六)本简章涉及的政策如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七)招生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县前直街36号科技信息楼南1301
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363000)
联系方式:0596-2527801
网 址:http://yjsc.mnnu.edu.cn/
招生学院(文学院)联系方式:黄老师 0596-2591442
文学院网站:https://zwx.mnnu.edu.cn/
闽南师范大学
2026年1月19日
附件:
闽南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