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改革试点项目阶段总结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2-12 点击数:

各省级教改试点项目: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规划纲要和《福建省教育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关于对教育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检查的要求,福建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决定对全省教育改革试点项目进行阶段总结。结合闽教改〔2013〕3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福建省教育改革试点项目阶段总结表(一式两份)、支撑材料和典型经验材料。

二、填报单位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教育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闽政改[2011]83号)列入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5项改革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各省级教改试点项目认真填写“福建省教育改革试点项目阶段总结表”(附件1),建议转为示范的试点项目、建议宣传推广的典型经验,请附支撑材料或典型材料。

(二)各省级教改试点项目在自评结论部分,要提出是否转为示范、是否继续试点、是否动态调整等具体意见建议。

(三)各省级教改试点项目对试点项目总体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总结,重点总结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下一步改革重点等意见建议。

(四)请各省级教改试点项目于2013年12月16日之前,将报送材料以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的形式报送闽南师范大学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试点项目基本信息如有变化,请填写附件2一并报送。

(六)相关表格可自行到发展规划处网站的“文档下载”区下载。

闽南师范大学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闽南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综合楼东区401),电子邮箱:53388110@qq.com,联系人:郑小长 联系电话:0596-2527105&1369599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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