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培养单位: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与导师招生管理办法》(闽南师大〔2019〕170号),经导师申请,文学院审核推荐后,上报相关材料。
根据文件要求,经会审,并经处务会审议,现将审核结果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2至14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反映。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596-2520133
邮箱:2589562882@qq.com
附件:闽南师范大学2023年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主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情况公示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12日